快要過年囉,您打算出門玩嗎?要注意,連架住房的訂金變高,因為新修訂的訂房定型化契約,只要是三天以上的連假預定住宿,訂金可以提高到房價的五成,而消費者只要在三天前取消就可以領回全額,如果是在前一到兩天取消,則是領回五成的訂金。
行政院消保處昨審議通過交通部修訂的「訂房定型化契約」,新增三日以上連假預訂住宿,訂金可提高至房價的五成,消費者預付全額房價,在入住前三天取消訂房,業者需全額退款。預計最快春節前可公告實施,今年春節連假訂房,訂金恐因此提高。
該定型化契約新增預訂三日以上連假訂房,訂金提高,消保處解釋,是因旅宿業者反映,連假一房難求,提高訂金對業者才有足夠保障。
前三天取消可全退
另考量部分消費者先支付全額房價,新增退費規定,入住三天前取消需全額退款、入住前一天至兩天,應退五成費用;消費者若不願退費,可一年內保留已付房價作為消費折抵用。
消保處說,有關旅宿業者申訴案,去年約五百件,如房間超賣、訂房系統出錯等,新制上路後,業者無法履約,消費者可請求房價一倍或三倍賠償金,若違反定型化契約,可開罰三萬至三十萬罰鍰。
燦星旅遊副總經理廖肇陽說,旅遊旺季,若消費者臨時取消訂房,旅宿業者也難賣。民眾李騰新則說:「若有不可抗力因素退房,還要被扣更多訂金不合理。」民眾李旻淇說:「訂金也是房價一部分,覺得提高沒有影響。」
新規:三天以上連假期,住宿訂金可高達五成房價!
未來國內飯店、旅館或民宿訂房,訂金最多將可要求收全額。現行「旅宿業訂房定型化契約」規定,民眾訂房,業者可不收訂金,或收取訂金最多不得超過房價3成,但有業者反映連假恐讓損失慘重,觀光局和行政院消保處已達成共識將修正規定,未來業者將有4種選擇,包括不收訂金,或平常收3成、連假收5成,以及訂金可收全額房價,或收全額房價但民眾可因故展延1年,最快年底上路。另相關規定也將放寬部分退費規定,若訂房收取全額,3天前取消仍可全數退還,當天午後臨時退將全額沒收。
觀光局表示,目前規定業者收取訂金可選不收或是最高收取3成,但不少民宿或旅館業者反映,因房間數少,假日或連假常一房難求,但現在最多只能收3成訂金,一旦消費者突然取消,最多也僅能扣3成訂金,但卻影響其他人無法訂房,加上房間數少,只要退個幾間,業者就損慘重,要自負成本,目前國外也都已經有收取房價全額案例,因此參考國外做法,反映連假業者營運成本風險外,也考量消費者權益,放寬全額付清的退費規定。
觀光局表示,未來新版定型化契約將有四種選擇,第一則是不收訂金,第二則為比照現行平常收3成訂金,但3天以上連假收取5成訂金,若要退費則比照現在依天數退費,包括14天前取消可全額退、前10天到13天可退訂金7成,前7天到9天可退訂金5成,前4天到6天可退訂金4成,前2天到3天可退訂金3成,當天中午到前1天僅能退2成,當天中午過後取消將全額沒收。
觀光局指出,第三,業者訂金須收取全額房價,但若入住前3天取消,將可全額退費,前2天到當天中午才取消將扣5成,當天中午過後未到將全額沒收無法退費;第四則是收取全額房價,但保留1年內可更改入住時間。預計公告法規後若各界沒有意見,最快年底前可望實施。
轉貼自:藍色小惡魔《到處走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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