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於英格蘭西北岸的小島英屬曼島(Isle of Man)一直是比特幣(Bitcoin)交易最熱絡的地區,不管買咖啡、搭計程車甚至買公寓,都能以比特幣支付。不過,不久以後這裡將成為名副其實的比特幣天堂──曼島自治政府準備通過立法,打造全球第一套比特幣「法規架構」,明訂以比特幣當支付工具的相關規範。
藉由建立法規架構,金融科技業者的營運將變得更自由與安全,同時讓該產業接受政府管轄,未來除了有權決定市場運作方式,也必須承擔相對責任。
比特幣利用端對端技術(peer-to-peer)處理交易,缺乏央行或中央機關監督,而是由用戶維繫的網絡進行管理。但這也導致比特幣行情波動劇烈,例如今年1月重貶近30%。去年的跌勢更慘,一度導致許多英國銀行切斷與曼島的比特幣交易。
如今曼島政府已建立更完善的法規,以便類似情況再度發生時,政府能提供更有力的支撐。
曼島電子商務部門主管葛林希爾表示,立法管制比特幣交易的目的是希望吸引外資進駐,讓曼島躍居全球數位貨幣公司的大本營。他透露,曼島國會將依據2010年犯罪所得法監督網路犯罪。
由於政府大方祭出稅務優惠,包括不課徵企業稅與資本利得稅,個人所得稅率也很低,人口僅8.5萬人的曼島早已是培育新創企業的搖籃。
葛林希爾指出,曼島提供數位貨幣新創公司「友善而牢靠的法規」,由於不課徵企業所得稅,「形同境外避稅天堂」。
目前曼島有超過170家新創企業進駐,當中逾25家是數位貨幣公司,占曼島40億英鎊國內生產毛額(GDP)的20%。
葛林希爾說:「我們的法規制度與基礎建設已就定位,準備搶下全球頂尖數位貨幣中心的寶座。我們看到這個產業的未來,希望成為這波產業發展的重鎮。」
他預測,到2020年數位貨幣產業規模將擴增23%,曼島可望從中獲取龐大經濟利益,「金融科技業正欣欣向榮,我們的客觀環境最適合發展」。他形容曼島如同英國與其他國家的縮影,可做為新技術的試煉場與實驗室。
除了超低稅率,曼島的還有其他優勢,像是氣候涼爽,適合經營高耗能的數據中心、超高速寬頻網路,以及緊密的金融科技社區等。
不過,數位貨幣產業並非曼島唯一的強項,當地還有眾多電信公司林立,也是最早推出手機3G網路的地方,電競運動(eSport)也很發達。再過不久,曼島將領先全球採用5G行動網路。
此外,曼島也和惠普(HP)與華為等科技大廠合作,計劃於今年底成立ICT大學,屆時將開放給500名學生就讀,並做為培育人才的搖籃。
http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6674/815186
雖然損失才幾百個BTC,不能跟饅頭狗相比,但無疑對台灣的比特幣又是一棒重擊!
台灣主要比特幣交所之一的 Yes-BTC 在昨日傳出被盜、擠兌甚至倒閉的風波,根據 Yes-BTC 執行長何翼兆在昨日於粉絲團上的聲明指出:「Yes-BTC 自上線第一天就已經遭受駭客攻擊,但當天經過緊急處理並未遭受損害,不過因為我們的疏忽讓駭客留下後門,經過幾個月駭客陸續轉出小額比特幣」。
根據聲明,之後為了補回被盜損失,何與地下錢莊借貸並自行下場購買比特幣,債務最後到達 800-900 萬、資金缺口到達 500-600 萬,在上週再度被攻擊之後,被盜金額更往上累積,目前完全是無法週轉的狀態。
在去年初,日本的比特幣交易所 Mt. Gox 宣佈破產倒閉,粗估損失比特幣 85 萬枚,市價行情約 143 億元台幣,引起投資者譁然,許多台灣投資人都曾收到日本法院的通知書,而根據日本警方最新的調查,在 Mt. Gox 所遺失的共計 65 萬枚比特幣當中,只有大約 7000 枚是由於遭受外部攻擊而損失,其他 99% 的損失可能是來自於自動化交易操作所造成。
相較於日本如此龐大的數字,號稱台灣三大比特幣交易所的 Yes-BTC,於近兩週被盜的 435 枚比特幣,似乎可以看出台灣在此一方面的投資似乎不能稱得上熱絡。(什麼是比特幣?),Yes-BTC 執行長何翼兆在『Yes-BTC 數位比特加密貨幣推廣中心』粉絲團1/31號下午聲明:
各位會員及股東
原本預計兩周籌錢處理債務,但情況變的相對混亂,我週末會把我自己下場高價購買比特幣的明細完整造冊,我知道我所作的必須要接受法律制裁,並設法償還所有會員的債務,並在下周找一天適當的時間去轄區警局報到,所以我不會脫產。
我所犯下的錯誤如下:
(1)自己下場高價收購會員的比特幣變現來支應公司資金流動所需
(2)當交易所被盜取比特幣後並未對外公開,以隱瞞的方式僥倖經營
(3)給予太多成員系統交易所後台權限及系統SSH遠端登入權限
(4)因為資金窘迫常在外面籌及資金而沒有常駐公司管理監督交易所
另外聲明如下:
(A)交易站主機從來就不是我能夠啟動及設定的,我並沒有那麼強的資訊程式處理能力,我能對交易站主機作的只有開機關機。
(B)大部份會員的資產情況,公司這邊都還有近期的提款紀錄,而站內比特幣資產及現金資產也請會員們自行備份,我不知道交易主機為何在昨天今天能夠突然下線及上線。
(C)會員被高價買走的比特幣絕大部分都是我下場買的,這點我不會逃避。
(D)公司資本額300萬經過半年多的營運,除管銷人事及相關行銷費用,大約帳上現金還有100萬左右,這是我必須承擔償還的。
(E)公司銀行現金只有我能夠動用,所以現金流動是我掌控的,這點我難辭其咎。
(F)被盜取的比特幣除了前期的小額提領,後面的轉出都是在登入主機系統下完成的,我個人已經一個禮拜沒有進公司了,之前更是在外奔波,我個人完全沒有強大的駭客能力完成盜轉的。
(G)因為我個人沒有處理交易主機系統的能力,後續若有人登入擅自修改系統資料庫的資料,魚目混珠趁火打劫加減會員資產數字,我只承擔我犯錯的後果(包括管理不當被駭客盜取的比特幣),但其他不是我個人所為擅自加減的數字我不會承受。
(H)如果我要脫產我不需要發公告表明,更不需要說我自己下場高價承接,也不用講我有房產。
請股東及會員們再等幾天,我會出面處理的,因為我引起這麼大的風波,再次跟所有人及台灣比特幣界致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