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軟的全新搜尋品牌Bing名稱是怎麼來的?有一說是來自「Bingo」(賓果)一詞拿掉最後一個字母。
不過美國St. Louis一家名為Bing Information Design!的廠商則一狀告上法院,認為微軟的Bing名稱侵權。
這家Bing資訊設計公司在訴狀中指出,微軟的Bing名稱會導致名稱上的混淆,並稀釋原告商標的價值。
官司還認為微軟先前應該就知道有Bing這家廠商的存在,因此應該提出實質的懲罰性賠償,同時還得刊登廣告釐清名稱。
微軟則出面表示,這樁官司沒有任何實質意義,且市場也不可能搞混雙方的品牌。
ZDNet
這個時代真有趣,這樣也能告...
不知道 藍色小惡魔 會不會被告 >"<... 還是我能告別人呢? 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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