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常不幸地,因為數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及一位檢察官被檢調人員搜索的案件,法官與檢察官的風紀問題再度躍上各大媒體的頭條新聞。一如往昔,司法院在第一時間發出聲明稿,重申一向重視法官風紀與操守問題的立場,並表示賴院長對於此事甚為震怒,立即指示由謝副院長召集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代表、政風人員成立小組,於二個月內提出具體有效改善司法風紀措施,並再次呼籲全體法官及司法人員應潔身自愛,共同維護司法信譽,各法院應切實執行各項防範措施。

一切都是那麼熟悉,再清楚不過的標準作業程序。法官因涉貪被偵辦、院長震怒、指示專案小組限期提出改善措施,最後呼籲全體法官應守法守紀。然後呢?等到新聞淡化,媒體不再大篇幅報導此事,一切都回歸原點,就好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,直到下一次的風紀案件發生,於是以上的程序再由院長震怒開始重來一遍,民眾對於司法的抱怨還是無法解決,這就是日復一日停滯不前的司法現狀。

近二十年來,要求司法改革的聲音甚囂塵上,1999年還由司法院帶頭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,對司法應興應革事項做出各式各樣結論。時光飛逝,十年已過,人民對司法信賴的程度增加了嗎?答案如何不問可知。司法院至今還在為法官的品操傷透腦筋,遑論法官不認真不盡責,烏龍裁判頻傳。憲法保障法官終身職,為了確保裁判品質,已盡可能提高法官待遇,給予較一般公務員優渥的退休金,竟然無法杜絕法官貪瀆。此時該震怒的不是賴院長,而是廣大的納稅人吧!

民眾對於司法的要求,公正、廉潔、效能缺一不可,只是這麼簡單的期待卻長期難以實現。就以法官的開庭態度來說,民間司改會在1995年成立時,即發動大批律師及志工進行法庭觀察,每年公佈觀察報告,但迄今為止,依舊有少數法官恣意辱罵在法庭內的當事人(包括被告和被害人)。單單為了此事,筆者就曾當面建議司法院賴院長,至少應公開邀請全體民眾,及大學法律系所學生進入全國各級法院進行法庭觀察,如發現法官有不法不當的舉措,指派專人處理,讓全民幫助司法院監督法官,司法形象必能快速改善。賴院長聞言直稱建議很好,只是數年過去,未見賴院長有何行動,一嘆!連最簡單的開庭態度處理都沒有反應,如何期待糾出司法害蟲。

其次,攸關建立不適任法官評鑑機制的《法官法》立法過程,又是另外一則慘劇。司法院在二十年前就已開始討論訂定《法官法》,縱其版本一再修改,其中共識最高獲得全民支持的恐非法官評鑑機制莫屬,賴院長初任院長之際,也數度公開表態此法一定要推動,只是他在任近三年,《法官法》的立法仍在原地踏步,也逼使民間另闢他途,另推《法官檢察官評鑑法》,企求有所突破。

只是,這一切的努力在高等法院法官貪瀆案件曝光,重創司法形象之後,似乎都已太遲。為今之計,司法院長「震怒」及「二個月提改善方案」恐難杜悠悠眾口,至少應向社會公開宣示,他要如何推動包括淘汰不適任法官評鑑機制的《法官法》及其他改革方案。否則,「司法院長應知所進退」的要求,恐將成為社會共識!

引用自:台灣法律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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